商丘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试行)
为加强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管理,确保园林植物生长繁茂,增进园林植物景观效果,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商丘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一、 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要坚持常抓不懈,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实验,接受新知识,推广新技术,逐步使城市园林绿化技术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以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生态功能,观赏造景功能。
二、 园林专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规范园林植物的养护技术管理,制定全年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加强专业队伍操作人员的指数培训和技术考核,努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
三、 绿化专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程要求,制定作业标准及相应的劳动定额,积极推行定额管理。
四、 凡经栽植一年以上的园林植物(包括、灌、花、草、地被植物)其保存率仅应达到98%以上(含98%)。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非本职所能控制等因素而死亡的除外。
树木的养护管理
五、 各类绿地应有个字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对新栽植的树木(栽植当年及次年)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并适时进行叶面喷雾。
六、 以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差、土壤干旱时也应及时浇灌,做到一次浇灌足,并适时松土防墒。
七、 树木周围暴雨后积水应排除,新栽树木周围的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八、 树木休眠期应施基肥,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使用。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势、肥源及土壤理化性状的条件而定,应先挖好施肥环沟(无条件的可改为穴施),其环径应逐年做到扩穴。深度和宽度一般不少于25
九、 树木生长期施用追肥,追肥应推广应用复合肥和长效缓释肥。应按成长势进行,花灌木在花前花后进行,色叶木一般在雨天或雨后追施。必要时结合病虫防治进行叶面喷洒。
十、 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
各类绿地中乔木、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征,对树木整形,将树冠或树体培养成一定形状。
乔木类:主要剪除徒长枝、病虫枝、扭伤枝及扰乱树形的交叉枝、并生枝、直立枝、下垂枝和枯枝、死桩。行道树主干高度为3.0
灌木类:通过修剪促使叶茂花繁,分布均称,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绿篱及整形球类:通过修剪促使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造成各种几何图形。修剪次数视树种、植株生长情况而定。
十一、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适当重剪;生长期以调整树势为主,宜适度轻剪。短截要求剪口位置适当,在剪口芽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光滑平整。截锯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防止扯裂,操作时注意安全。地被、攀援类:通过修剪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援功能,对多年生攀援植物应清除枯枝,删除老弱藤蔓。
十二、树木生长期应进行抹芽定枝。抹去扰乱树形的多余枝芽及乔木树冠下的不定芽、裙枝,以节制养分,利于树冠通风透光。抹芽应在枝条未木质化或半木质化前及时抹除。幼树定枝注重骨干枝的培养,形成结构合理的树冠骨架;成年树、衰老树定枝注重填补树冠空缺,造就圆整的树冠。
十三、新栽树木或风暴来临前夕应立支柱;风暴过后应立即抢救、清除妨碍交通的倒伏植株;枝叶积雪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也应立支柱支撑保护。
十四、树木上出现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发现树洞及时修补,防止进一步腐朽,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十五、枯枝树木应连根系及时挖除,填平树坑。古树名木死株挖除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十六、树木缺株应及军补植。落叶树应在春季树木发芽前或秋季落叶后至土壤冰冻前进行;常绿树一般在春季发芽前夕或秋季枝梢停止生长后到降霜前进行。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
草坪、地被植物及花卉的养护管理
十七、草坪中杂草应及时清除,并注意绿地的保洁,清除垃圾及其他堆积物;凡低洼积水处应填土平整;空秃地段应能够及时补植。草坪生长期应适时轧草,草坪内树木根际边缘应切草边,保持线条清晰。草坪发芽前应进行施肥(撒施或穴施)。生长期视生长势追施化肥。土壤干旱,应及时浇灌。草坪萌芽期、土壤过湿或板结地块浇灌后应暂停开放。
十八、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除草,天气干旱时应适时浇灌,早春发芽前应施肥,生长期薄肥勤施。
十九、适时更换花坛(钵)花草,注重品种搭配,色彩相嵌,高低匀称;加强草花管理,适量浇水,勤施薄肥,及时剪除衰败花枝黄叶;维护花坛(钵)及其它园林设施的完好。
病虫害防治
二十、维护生态平衡,综合防治病虫害,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订病虫害全年综合防治方案和长期、短期防治计划。
二十一、针对我市园林植物危害普遍的“刺蛾、蚧壳虫、天牛、蚜虫、地老虎(马蹄筋)及月季黑斑病、白粉病”等应加强防治。市区行道树、公共绿地发生病虫害尤应及时防治。
二十二、使用化学农药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注意经常筛选、更换农药,抓住有利防止时机,适时防治。
二十三、绿化专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技术档案,要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分析技术资料,总结经验,健全档案。
二十四、档案资料应一式二份,原始资料由绿化专业部门存档,复印件收缴园林局档案室。档案内容:(1)城市绿地、城市道路名称、地点、面积、建设沿革历史及发展情况;(2)园林植物种类、来源、规格、栽植时间、生长状况和日常养护措施及其他成效记载;(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专项技术资料;(4)各类统计数字、图纸及总结报告文字、数据资料;(5)死树挖除、补之记录(地点、树种、规格、枯死原因、思维、挖除日期等内容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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