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门决议 扬州刚性保护“城市绿线”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最近召开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关于建立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的决议,这是国内首部城市绿地永久保护制度。
到2006年底,扬州城区绿地面积达2625.26公顷,绿地率达37.5%,人均公用绿地面积达10.4平方米。今年9月初,扬州提出,划出“城市绿线”,永久保住城市绿地,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建立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的议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精心选择了蜀冈西峰生态公园、曲江公园、明月湖中央水景公园、文昌广场、维扬广场、文津园等10个绿化地块共计110万平方米,作为该市第一批永久性绿地保护对象。这些绿地与市民的集中居住区密切相连,都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保护制度明确,永久性绿化地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或改作它用,更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如果因为城市建设、公益性设施建设,确实需要占用绿地,要先经规划部门审查、绿化部门认定,再经过规委会同意,由市政府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根据“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给予绿化补偿,严格的门槛和程序确保了对绿地的刚性保护。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厚宝认为,在城市建设中,绿化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过去在城市建设中有城市建设的红线规划,但缺少一个绿地的绿线,新制度确保了扬州城市的绿化将不会被城市建设和单位及个人随意侵占。同时,政府提出议案,人大常委会进行决议,对城市绿化进行永久性保护,体现了依法执政的理念,人大除了对公用绿地进行保护以外,今后还将对热点公共资源进行保护。
摘自《新华日报》2007.10.18 李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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