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一个喜讯传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80号文件公告,批准对大余县金边瑞香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赣南脐橙、寻乌蜜桔、兴国灰鹅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我市第4个有了“护身金符”的产品。
金边瑞香是大余传统特色名贵花卉,栽培历史逾千年,其变种金边瑞香是瑞香中的佳品,一直是赣州的传统品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前些年,由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这些产品在市场上频遭“李鬼”。为了有效保护名优产品,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去年开始,我市质监部门开始着手对金边瑞香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前不久,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获得通过,成为江西省此次唯一获得审查合格的产品。
据悉,大余金边瑞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大余县南安镇、黄龙镇、樟斗镇、浮江乡、新城镇、河洞乡、内良乡、吉村镇、左拔镇、青龙镇、池江镇等共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目前,大余县从事金边瑞香种植的农民达2万余人,实行保护后,他们将从中大大受益,因为地理标志保护不仅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而且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农产品走出“有品名无品牌”的时代。此次大余金边瑞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获准,对促进大余农民增收、推进金边瑞香这一特色农业的发展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大余金边瑞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将受到国际有关协议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名牌产品的象征,同时也受国际相关协议的保护。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一般都拥有可以证明其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等专门的内容,具有象征性产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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