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苗圃转制过渡期后难题待解
哈尔滨第三苗圃主任刘学义最近一直在为转制的事情犯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第三苗圃要从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三年过渡期满后,苗圃每年的人员工资、福利、经营投资等均要靠苗圃“自造血”。
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起,全国不少省市加快了国有苗圃的改制进程,改制的主要内容是取消国有苗圃事业单位身份,建立新的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这意味着改制之后,国有苗圃“半官半商”的身份将彻底改变。“没有了财政的资金支持,要保证苗圃正常运转,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大问题。”刘学义说。
改制前期压力大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苗圃要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随后,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通过改制在国有苗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其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刘学义称,国有苗圃改制后,管理者面临一个棘手问题:人员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市场销售人员严重缺乏。职工意识跟不上新管理制度的节奏,难以在短期内为单位创造效益,苗圃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立即显现出来。
“现在是过渡期,还有财政补贴;完成转制后,算上退休职工的工资,我们一个人要养三个人,负担太重!”刘学义的看法是,把苗圃推向市场后,政府还是应该“扶上马,送一程”。但是按照形势发展,他的这一想法难以实现。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哈尔滨市属国有苗圃要在2010年全面实现自负盈亏。
一些苗圃负责人纷纷表示,在改制前期,企业所经受的压力和挑战最大。一家国有苗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0年以前,苗圃所在地的造林苗木均为国有苗圃提供;而现在,国有苗圃供苗比重越来越小。要想快速适应市场,进入竞争状态,还真不是易事。”
制度易建执行难
“职工身份社会化、管理体制企业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这些改制目标对于长期依赖政府投入的国有苗圃来说,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简单,但如何顺利执行并为苗圃创造效益并不容易。
改革开放之前,国有苗圃一直是苗木行业的主角,是绿化、造林苗木的主要供应方。近年来,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已经催生出一批又一批的民营苗圃,大量农户也开始从事苗木生产,并逐步取代国有苗圃成为市场主导。
不少业内企业的负责人认为,民营苗圃在市场中管理机制、竞争手段以及价格都比较灵活,这是国有苗圃难以比拟的;加之国有苗圃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大锅饭”意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国有苗圃执行难也就不难理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哈尔滨第三苗圃下了很大决心。管理层希望通过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来缓解资金压力:严格控制车辆、人员等一切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努力实现年产值提高30%,费用支出降低20%的目标,同时建立专业的生产销售队伍,力争促进苗木生产基地走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过渡期后状态不佳
北京小汤山苗圃在2007年排出改制时间表,改制完成后,苗圃不再享有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和各类资金拨付。
“三年过渡期即将结束,以后就全靠自己了”,小汤山苗圃副场长梁庆余说,在改制过渡期,政府投入资金逐年减少,他们的经营也每况愈下。
梁庆余向记者表示,如果只看眼前利益,把苗子低价卖出去,能解决很多现实问题。“我们不能这样做,还要考虑苗圃的长远发展。”
目前,大多数国有苗圃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圃内囤积了很多大规格、高质量的苗木,产品具有明显优势。小汤山苗圃目前正在多方整合资源,努力实现经营的多元化,以多年积累的苗木质量、信誉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刘学义还表示,即便在过渡期结束后,政府也应考虑到苗圃的适应能力,在苗木采购、工程项目方面给予照顾,确保国有苗圃的业务量。“一下子推向市场,职工观念转变慢,管理者也犯难。”
先行改革早受益
据了解,一些国有苗圃的职工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彻底扔掉了铁饭碗,并很快适应了市场。有些苗圃即便是人事管理制度没有变化,但经营早已向市场放开。
成立于1952年的湖南省桃源县苗圃在1991年就进行了改革,现任总经理佘上林告诉记者,由于起步较早,目前苗圃已经完全与市场接轨,职工的市场意识很强,与苗木经纪人、园林应用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他认为,全国绿化市场早已充分市场化,谁能先行一步,胜算就越大。安徽省来安县国有苗圃场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推广职工承包制,该苗圃的何先生是承包者之一,他告诉记者,他最早经营绿化苗木,后来又生产菊花,可以随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非常灵活。
目前,国有苗圃在产业中仍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大规格苗木产能、苗木生产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储备等方面具有很多优势。改制之后,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如何充分发挥、利用好这些优势,这是国有苗圃面临的最大挑战。
编辑: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