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园林处园林绿化管理考评实施办法
桐柏县园林处园林绿化管理考评实施办法
为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处的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实施办法:
一、检查评比方法
(一)检查评比方法: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以养护区为单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自查和统一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检查评比时间:自查时间为每月13日-14日,统一检查时间为27日-28日,不定期检查评比和单项检查评比时间随时安排。
(三)检查评比参加人员:处领导、分管领导,养护股长。
(四)自查:各养护区对照检查评比标准,逐项逐段进行细致排查,查出问题,找出差距,并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每月16日前报办公室,否则,在检查评比最后得分中扣1分。
(五)统一检查:统一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评比时,首先对各条道路花坛花带和游园绿地进行全面检查,评出综合分,然后,由各养护区推荐出一个最优责任段,进行评比打分;综合分占50%,评比分占50%,两项分数合计为该养护区最终得分。
(六)接到社会或县领导、城建局领导批评意见,经核实确属管理失误者,城建局领导每批评一次,从当月检查评比最后得分中扣1分;县领导及社会每批评一次,扣2-3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
(七)各养护区必须健全各自的检查评比办法,奖勤罚懒,评比结果作为各养护区核发工资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奖惩办法
(一)"浮动工资"发放依据:依据绿化管理检查评比结果,发放"浮动工资"(在编人员:当月津贴;非在编人员30元),每季度兑现一次。
(二)"浮动工资"发放办法:绿化管理检查评比95分为及格分数线,检查评比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者,"浮动工资"足额发放;检查评比在95分以下者,按比例扣发"浮动工资"。
(三)扣发比例:及格分数以下者,每分扣除比例为该所浮动工资总额的10%。
(四)扣发的"浮动工资"金额,作为年终奖励基金,绿化管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编辑:xu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