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倾力打造国家园林县城
桐柏县位于桐柏山腹地,豫鄂边区,是千里淮河发源地,刘少奇、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过。县域面积1941km2,总人口42.8万人,桐柏山清水秀,文化底蕴厚重。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和淮河源国家级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盘古开天地“血为淮渎”、被命名为“中国盘古之乡”。中共中央中原旧址被确定为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所取得的成效
我县在创建过程中,以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为准则,充分利用县城外有青山环抱,内有淮河、水帘河、龙潭河、银盘河四河汇流的自然资源,同时注重挖掘城市内涵,努力彰显生态自然县城特色,县城园林绿化取得了长足发展。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先后荣获“第三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河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胜县城”、“河南省节水城市”、“河南省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
目前,我县建成区总面积19km2,绿化覆盖面积826.5公顷,绿地总面积738.1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08公顷。国家园林县城的三项基础指标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化面积分别达到43.5%、38.85%和13.5m2,其他各项指标也全部符合标准。人们喜悦地看到感到,通过创园林县城活动,如今在桐柏这片红色的土地上,一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历史文明与绿色文明交相辉映的县城正展现着她的勃勃生机,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我县多年来十分重视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始终把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近年来,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我们结合桐柏自然、人文景观,因地制宜,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有效地改善和优化了县城环境,使园林绿化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态。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确定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把城区绿化工作会做为全县第一道会议,制定祥细的城区生态保护规划及绿化方案,并与13个乡镇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2006年通过河南省园林城市验收后,同时组织调研,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拉开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序幕。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专门成立了桐柏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指挥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划先行,着力彰显城市绿化特色
为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突出县城特色和风格,2006年12月,我们聘请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科学编制了《桐柏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桐柏县绿地系统布局形式为“一带(淮河滨河带)、一心(淮河南以金台山为主体的生态绿心)、五绿廊(沿五条淮河支流)”,构成了桐柏县城“掌形”绿地系统结构特征,合理布局,保持历史文脉,挖掘历史文化的内涵,建设小型公园绿地,布置绿化小品,按居民出行300-500米步入绿色空间的要求建设小游园,塑造最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同时,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新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率达到30%以上,老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率要达到25%以上,做到建设项目与绿化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从而使县城绿化工作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高标准推进城市绿化建设
几年以来,我们结合桐柏自然、人文景观,因地制宜,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以公园、广场、庭院绿化为点,道路、河岸绿化为线,城区四周山体绿化为面,形成了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的县城生态格局。
一是道路绿化特色鲜明。按照“突出特色,丰富景观”的原则,在道路绿化中,我们实行乡土树种和外来适生树种相结合,既统一规划,又不拘形式的绿化模式。建成了滨河路、文化路、世纪大道、站前大道等园林式道路,如文化路绿化最具代表性,道路中间建有绿化隔离带,两侧是宽阔的绿地,绿地内乔、灌、花、草、滕相结合,常青树与落叶树错落间植,花草相映,郁郁葱葱。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我县先后对南环路、西环路、桐明路、英雄路、大同路北段、盘古大道南延段等十几条道路绿化建设和延伸。县城主干道21.163公里基本消灭了黄土裸露现象,绿化达标率达80%以上。
二是加快公园绿地建设。近年来,我们按照以人为本、以绿为主,合理布局的要求,以自然、生态为理念,推进广场、公园、游园建设,为实现居民出行500m内就可以步入绿色空间的目标,在城区黄金地段建成了浸月园、茗香园、淮河源广场、体育场、舒心园等绿地,满足了市民休闲、晨练、娱乐的需求。位于大同路南端的三和园占地8万平方米,挖掘了历史,融合了文化,整个公园散发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成为县城一大景观亮点。
三是广泛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为提高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我县广泛开展了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活动。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的21个机关庭院大力开展拆墙透绿,对居民小区实施高标准的绿化、美化工程,从而使街头绿地与机关庭院,居民小区绿化形成有机结合,营造了全方位的优美景观。对新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部门严格控制和审批,确保了老城区绿地率25%,新建区绿地率30%的可喜成绩。目前,我县单位绿化达标率68%,县实验高中被评为省级园林单位;桐柏县委机关、桐柏县体育局、桐柏县财政局、水务公司污水净化处理中心、第一高级中学、县实验高中等13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园林单位,全面改善了居住环境。
四是注重大环境建设。我县在加快中心城区绿化的同时,积极推进城郊结合部的大环境绿化。通过发布通告,严禁破坏四周山体植被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并对县城周边1万余亩荒山进行了绿化、广植樱花、百日红、玉兰、竹子等各类林木近300多万株。同时在城区河流、环城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建设20?50米宽的防护经济混合林带,增强城市的防护功能。形成了坚固的绿色屏障,营造了“绿融城、水绕城”的整体绿化格局,有效改善了城区环境。
五是加强生态保护,倡导节约型园林建设。近年来,我县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历来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如三和园在建设当初除保留了菖蒲、松树、芦苇等野生植物外,还利用现有的三个池塘和蜿蜒曲折的小溪诠释了“自然、生态、和谐、人文”的规划理念。同时整个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本着节约园林的准则,彰显地方特色。如临淮公园在建设当初,我们保留了山上所有的野生植物映山红、紫滕、松树、紫丁、葡公英、茅草等野生植物的同时,又铺设了毛石停车场、条形石台阶、鹅卵石园林小路等园林设施,既节约了园林绿化资金又丰富了植物物种,置身其中,都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
六是古树名木管护规范。近年来,我们制定了《桐柏县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力度,一是对桐柏县城内古树名木进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建档、挂牌。目前,城区共有百年树龄以上的古树名木26棵,其中一高中分校校园内的两株桧柏树龄1400米,生长良好,被列入省级保护古树。县文化馆院内两株桧柏、树龄约1800年,历经多年沧桑,依然枝叶繁茂。淮北新区的楠竹园,是楠竹在我国生长分布的最北缘,具有极高的生态、景观和经济与科研价值,现己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二是加强了对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对保护古树名木重要意义的认识;三是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和复壮管理;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使城区的古树名木焕发出勃勃生机。
七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02年以来,我们每年抓住春冬植树黄金季节,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城区居民和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地、义务护绿活动,城区居民先后认养绿地9处,认养绿化树木3850棵,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园林绿化。城区每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都在8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09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己占城区居民的88%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92%以上。全民绿化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园林县城的进程。
(四)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廉租房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县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以上;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通过行政渠道向上争取的政策性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目前已建成廉租住房200套,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达4万m2,包括幸福小区廉租住房330套、毛集水泥厂棚户区改造达108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两批730户,共发放资金87.2万元。全面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一项硬任务,以“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导县城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启动建设并投入使用了一批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的市政基础设施。先后新建、改建主次干道16条29.6公里(共投资2.1亿元),各类桥梁10余座(共投资3700万元);亮化、硬化背街小巷72条,面积达77200平方米(共投资900万元),人行道基本完成了彩砖铺设(共投资3000万元),城区道路硬化率达97%;安装大型景观灯、路灯400余盏(共投资500万元),完成了县城临街路单位建筑物灯饰亮化工程,使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9.5%;完成了一、二水厂联网(共投资89万元),日供水2万吨的新供水厂(投资3600万元),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投资4612万元)建成投入运行;新建、改建主街道水冲式公厕16座,社区公厕16座;日处理18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投资24000万元)建成投用;新购果皮箱1000个(投资66万元),垃圾清运车5台(共投资74万元),洒水车3台(共投资42万元),扫地车一台(投资40万元)。目前,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六)综合整治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共建生态园林城市。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创一争”的工作部署,我县实施了管线入地建设、违法建筑拆除、返还道路面积近20万平方米。二是市区10条主干道道路按照“两扫两洒全天保洁”的作业方式和“八净、八无”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圆满完成了所辖道路的清扫、保洁、运转和处理任务。三是275座公厕按照“外部整洁、内部卫生、设施完好、运转正常”的管护标准,几年来完成设施维修4000余次,完善标志600余处,粉刷公厕500座次,年均清运粪便4万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百人执法、万人治脏”和“百日卫生整治”活动,配合开展“灭鼠”、“灭蚊蝇”活动,大力整治主次干道、河道、游园花带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死角,累计出动人员2万人次,车辆2万车次,清运垃圾杂草近10万吨,平整未硬化人行道1万多平方米,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善。建设了一批高标准免费公厕,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使城市的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我县积极调整产业布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垃圾无害处理率85.0%;污水处理率75.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大气环境质量Ⅱ级标准的可喜成绩,加快道路桥梁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逐步形成现代交通体系。
(七)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我县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坚持依法治绿,形成了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了组织和管理保证。
1、理顺管理体制。为加强园林绿化的工作力度,2001年初,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专门成立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09年更名为桐柏县园林局(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实施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同时逐步培育和完善桐柏园林绿化市场,大力培植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队,目前全县己10多家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的专业工程队。政事公开、管干分离、职责明确的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己基本形成。
2、健全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桐柏实际,县政府专门出台了《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了《桐柏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规章和制度,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相继制订、实施了《桐柏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城市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养护管理、养护标准等均制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全县的园林绿化建设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轨道。
3、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在绿化建设上,严把施工质量关,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监理制和中标后一年半包活制,提高了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植物的成活率,确保绿化建设工程质量,使每一项工程都建设成为精品和亮点工程。在绿化管理上,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的市场化路子,推行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制度。采取专人养绿、冠名认养、养护招标承包等形式,不断提高绿化建设质量和绿化养护水平。目前我县己初步形成了“集中管理、专人养绿、定点包干、综合考核”的运行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绿化管理养护水平。
4、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在绿线范围内不得批准任何与城市绿线不相关的建设项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加强对项目配套绿地的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的绿化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绿化达标确有困难的,全部通过征地绿化来弥补,或依法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办理树木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绿地等审批手续。不断加大依法治绿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确保绿化建设法规和制度落实到位。
国家园林县城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战略,艰苦创业,再接再励,瞄准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不放松,继续强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力争把桐柏建设得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城更美。
编辑:renjing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