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个林业合作社开建生态园
日前,在诞生黑龙江省第一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依安县依龙镇自强村,造林整地会战如火如荼,一个以34户农民为主体的生态园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之中。
该园区占地1500亩,因总经理由现任村支书张明山担任,故取名明山林业专业合作社。这里的土地原为34户农民长期承包的低产田,旱不能灌、涝不能排,只能连年种植单一大豆品种,亩产徘徊在25公斤~50公斤,常有弃耕现象。上世纪90年代初曾被改造为水田,但由于水源问题又改回旱田,成为依龙镇党委主要领导的一块心病。
镇党委书记赵德舜首先提出将造林绿化与低产田改造结合起来的设想,党委成员及村干部一致认为,自强村34户农民1500亩低产田改造有了出路。这个设想很快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及县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34户农民也积极拥护。
该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承包土地、劳务和资金等资源自愿入股的方式,统一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分享、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按照34户农民入股资源的数量计算确定出每户农民股份拥有数量计入台账。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推选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以及监事长、监事。订立合作社章程,明确了每位农民的权利、义务,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受益分配原则等,建立了议事规则、项目投资管理、生产销售管理、盈余分配、成员管理联系、成员大会、社务公开、档案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理事会工作、监事会工作等11项制度。
合作社总投资200万元,计划建成集科普示范、林果经济、养殖经济、园林绿化、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封闭生态园区。园区将以普及林业科技新成果为出发点,大力引进当今林业生产建设的先进科学技术,通过引进先进的栽培技术、优良品种、经营措施和管理手段为依龙镇乃至全县林业建设及开发作出示范。园区以林果经济为主体,种植1000亩龙江梨、山杏、绥李“三号”等优良品种,预计5年后进入盛果期,亩收入可实现3500元,是原低产田亩收入的20倍。同时,以发展林下经济为辅助,种植适于林下生长的草莓、中草药材等,亩收入可达300元,是种植大豆收入的3倍;以林蛙、散养家禽、鱼类养殖和鱼塘垂钓为副业;以园林绿化、景区建设为衬托,实行综合立体开发。待条件具备后,将建设度假休闲场所,开发生态观光、旅游休闲项目,实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致富、社会和谐的奋斗目标。 记者牟景君 通讯员刘光友报道 《中国绿色时报》2009-12-2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