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物屋顶绿化不符合规定 罚款一万

2009-12-16 16:57:33    作者:周昌和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想在屋顶种植蔬菜,当都市农夫的深圳市民要注意啦,这样做有可能要被重罚。深圳市城管局近日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服务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草案稿)。草案规定,建筑物屋顶绿化不符合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同时,根据草案,建筑物外立面没有及时清洗翻新;在阳台、窗口粘贴、悬挂、搭建有碍市容的物品等行为,都要被罚款千元及以上。昨天,市法制办对此草案进行公示,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屋顶美化是此次草案中的重要内容。草案规定,建筑物屋顶至少每三个月清洗一次。而屋顶的绿化施工应遵循诸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是三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在屋顶不得使用有异味的肥料,不得在屋顶种植蔬菜,应当做好病虫害防治,避免滋生蚊蝇、老鼠等。

  草案规定,屋顶绿化违规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此外,造成建筑物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而根据草案规定,区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同一区域或者道路两侧建筑物顶喷涂刷新或彩色覆膜制定统一色调。建筑物屋顶则按这个统一色调,进行刷新喷涂或彩色覆膜。

  据介绍,此次草案公示到2009年12月31日截止,市民可在此之前提出自己的意见。

编辑:songg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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