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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加强城区树木管护

http://www.chla.com.cn 2010-01-07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郭校伟 发表评论(0)

    河北省石家庄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树木的保护管理,最大限度保护绿化成果,维护城市生态景观,日前,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设项目必须保护树木

  《意见》要求规划部门在下达建设项目设计条件时要保护树木。项目业主单位在制定设计方案中必须包含伐移树木的意见和详细具体的树木保护方案。规划部门在审查上报的设计方案时,要将实施树木保护方案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对能够采取不伐移树木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或没有树木保护方案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批准。

  砍伐一棵树也必须报批

  《意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移植、砍伐树木的,项目业主单位须在取得规划审批之前向市园林部门和辖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园林部门和辖区政府现场核实,上报市政府审批。需砍伐或移植一棵树木的,须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多棵树木,须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所指树木是指该市建成区内胸径15厘米以上的绿化乔木。

  移植和接收单位要认真填写苗木去向备案表和苗木交接单,做好交接及备案工作。接收单位要做好移植后的养护管理,确保树木成活。移植及养护工作须接受市园林部门的监督检查。

  移植遵循“移一补一”原则

  为保护树木移植后还能存活,《意见》规定,在市政、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对树木实施有效保护。如发现树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直至树木保护措施完全落实到位。树木移植须由绿化管护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作业。移植树木须留冠留根,树冠主枝不得小于6米,根系不得小于1米。在起挖、运输、栽植过程中须做好树体保护工作。

  树木移植要遵循“移一补一”的原则,即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在确保移植树木成活的基础上,再补植成活同数量、同品种和不小于原规格的树木,确保城区绿量不减少、绿化质量不降低。

  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意见》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树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保护树木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参与树木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作用;各级园林部门要加强对城区树木保护的执法监督,对擅自伐移树木、少报多伐和违反本意见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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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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