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获“山西省园林城市”称号

2010-07-05 17:39:45         来源:晋中日报     浏览次数:

  7月1日到2日,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检查组一行对晋中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复查,在实地考核、翻阅资料与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一致认为,晋中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与去年(2009年)初查状况相比成果更加显著,已达到山西省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命名,授予晋中市“山西省园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晋中市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晋中市绿化覆盖率、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总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检查组对晋中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城市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显著提高。晋中市建成的体育公园、迎宾绿苑等一批园林绿化示范和绿化工程,构成了城市靓丽的名片。二是城市绿化功能日趋完善。已启动了具有生态、景观、休憩等综合功能的潇河湿地公园和集晋商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晋商公园;建成了40公里长、50米宽的环城生态防护林。三是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能力不断增强。在完成了对20个项目、总面积45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建档立案,实行了挂牌和专人负责保护。四是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建设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综合承载力得到全面提升。

  晋中市表示,要结合反馈意见,继续坚持发展园林绿化事业,打造富有晋中特色的现代化园林城市,向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迈进。

编辑:songg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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