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2月1日起,《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已实施一年多时间。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合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获悉,目前合肥市绿化工作存在绿地分布“西多东少”、绿化投入偏低等问题,而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合肥市将采取不许“绿线”内用地随意改作他用、反对“豪华绿化”、取消4.5元/平方米的绿化养护上限标准等措施。
“绿线”内用地不许改用
据了解,合肥市城区之间的绿地分布并不均衡,呈现出“西多东少”的格局。根据《绿化条例》的指标要求,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和老旧小区等绿化工作仍需加大力度。
记者从有关《绿化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中获悉,合肥市实行绿线管制制度,确保公园游园绿地和各类项目附属绿化达标。对尚未达标的公园游园街头绿地等进行控制性规划,严格实施绿线管理,对绿线内的用地不允许随意改作他用。
不仅如此,今后,居住区建设还将沿路向后退让一定距离,拓展道路绿化空间,栽植乔木、增加绿量,凸显城市森林风貌和效果。
取消绿化养护标准限制
绿地总量不断增加,管理养护的任务就越来越繁重。但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目前合肥市的绿化管养费用标准明显偏低。
绿地是城市中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应属于公共产品。但与上海10元/平方米、杭州9元/平方米的平均绿化养护标准相比,合肥市目前的平均绿化投入还不足3元。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财政部门正逐步增加绿化养护经费,取消合肥绿化养护标准不得高于4.5元/平方米的限制,最终的价格将由有效最低价招标确定。
明确反对“豪华绿化”
绿化必不可少,但是投入成本过高的“豪华绿化”未免有些浪费。合肥市明确反对栽种大树古树等高成本的“豪华绿化”,并提倡以种植乔木为主,乔灌花草合理搭配。
想要避免“豪华绿化”,加强园林科技创新、推广科学造园、推行绿化新理念、新措施和新技术是关键。今后,合肥市将大力推行生态驳岸,营造亲水空间,如推广喷滴灌、绿色照明、太阳能、立体绿化等节水节能型绿化。
此外,对大面积绿化、高架桥下绿化工程要统一配备滴喷灌设施;对高架盆栽植物要采取特殊措施,地上生长培育半年形成绿量后方可上挂高架桥。
3年内建成95个游园
去年以来,合肥市启动建设繁华公园、蜀麓公园、菱湖公园等10个公园。不仅如此,合肥市的游园建设也在进行当中。
根据《绿化条例》规定,合肥市应当规划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游园115个,而目前只建立了104个,仍有11个游园的建设缺口。不过,根据《合肥市城乡绿化“十二五”规划》,已经在合肥市4个城区规划并划定绿线游园95个,计划在3年内完成建设。(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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