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单位代征城市绿化用地不能“据为己有”
昨天,记者获悉,自9月1日起,凡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代征的城市绿化用地(下称代征绿地),验收合格后,须无偿移交园林绿化部门管理和养护。
市建设规划局为此专门印发了《台州市区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代征绿地应为市民所享受
代征绿地,指建设项目代征的城市蓝线、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
即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园林绿化部门进行管理的城市公共绿地。
它是城市绿化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调节小气候、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等功能,并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的活动场地。
代征绿地不能“据为己有”
代征绿地的土地权属不是属于哪一家单位,而是属于国家所有。
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建设单位将代征绿地“据为己有”,减少了绿地为市民服务的功能。
一些未完成拆迁和未实现绿化的代征绿地的存在,为违章建筑提供了场所,还是城市脏乱差的滋生之地,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提升。
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为了今后用地方便,在未办理移交及认建认养手续的前提下把代征绿地自己简易低档绿化,不愿把代征绿地交给园林部门统一设计、统一管理。
代征绿地由园林部门管理养护
规定提出,代征绿地应与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代征绿地原则上由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中标人出资建设,并在建设项目选址通知书(规划条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
建设单位在提交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时,应同步报送含代征绿地的绿化环艺方案。
含绿化环艺方案的建设项目建筑方案经批准后,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代征绿地的跟踪管理。
代征绿地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建设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养护。
编辑:ljing
相关阅读
中规院总规划师建言成都公园城市
9月27日,2019公园城市建设研讨会在成都举行。14名公园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生态建设等国内外知名专家齐聚成都,共商公园城市的发展。【详细】
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将在杭州召开
记者从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我国城市规划领域水准最高、参与度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年度学术盛会,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将于11月24日至26日在杭州举办。这是继首届年会在杭州举办后,时隔18年再【详细】
地方品质在城市规划发展中至关重要
2018年10月20日,【详细】
广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出新出彩
10月2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永庆坊沿街察看旧城改造、历史文化建筑修缮保护情况,走进粤剧艺术博物馆,同粤剧票友亲切交谈,希望他们把粤剧传承好发扬好。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他指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