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总体规划(2011-2020)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8-2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322587招标类型:设计招标地区:广东工程名称:

  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总体规划(2011-2020)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受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委托对《鼎湖区沙浦镇总体规划(2011-20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就《鼎湖区沙浦镇总体规划(2011-2020)》与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采购2011ADL081(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3日五个工作日。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2.1项目名称:鼎湖区沙浦镇总体规划(2011-2020)

  2.2本次规划设计工作分成四大阶段完成,即:

  (1)现状调查:约需1个月时间;

  (2)初步方案:约需2个星期时间;

  (3)中期方案:约需1个月时间;

  (4)纲要评审:约需1个月时间。

  (5)报批成果:约需2个星期时间。具体工作过程为:工作阶段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安排备注第一阶段现状调查1个月1、现状踏勘、部门咨询、基础资料收集(用地、市政、经济等);

  2、进行基础资料整理、汇编;

  3、根据主要存在问题确定专题论证和策略研究课题。第二阶段初步方案2个星期1、确定城镇性质、功能定位;2、确定规划区范围、城镇发展规模;

  3、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设计、构思;

  4、镇村体系规划初步构想。由甲方安排●制作汇报文件,进行初步方案汇报第三阶段中期方案1个月1、初步方案意见汇总、确认;

  2、产业发展战略,城镇化与人口规模(镇域、镇区);

  3、镇村体系规划、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

  4、镇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设计修整、深化与完善;

  5、各专项规划内容与专项研究,如道路交通、绿化景观、产业布局、市政管线、环卫防灾等;

  6、开发时序与近期规划。由甲方安排●召开中期成果研讨会,提交中期成果文件给市镇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意见征询。第四阶段纲要评审1个月1、汇总确认各部门调整意见,完善规划,形成纲要成果;

  2、完善专题规划研究内容。由甲方安排●提交纲要成果文件,召开专家评审会第五阶段报批成果2个星期●根据专家评审会以及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形成规划成果报政府审批。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4.2地点: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恒星花苑A幢3楼。

  五、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1售后不退工本费¥150.00元/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评标时间6.1递交时间:2011年9月6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6.2截止及评标时间:2011年9月6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7.1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7.2请投标单位代表持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依时出席。

  八、本次采购不举行集中答疑,如投标单位有疑问请以书面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招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给予通知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联系人:陆小姐电话:0758–2621233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地址:肇庆市康乐北路34号恒星花苑A幢3楼联系人:谭小姐电话:0758–2867308-3002传真:0758-2867638E-mail:dlgz148@163.com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报名期限:2011-8-19至2011-9-6

分享到:
编辑:amon
有关  规划 肇庆 广东 时间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