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公园建筑面积禁超总用地5%

2011-09-02 08:05:00    作者:陈翔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公园的游览、休憩、服务性、经营性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州市绿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多个条款对绿地建设进行限定,并对违反规定的罚款额度进行大量调整。

编辑:lj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航拍广州最大的湿地公园——南沙湿地公园

  南沙湿地公园位于广州市最南端,地处珠江出海口西岸的南沙区万顷沙镇十八涌与十九涌之间,总面积约10000亩,是广州市最大的湿地公园,是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息地之一,也是夏季观赏荷花荷叶的好去处。【详细】

第二届“设计城市”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11月24日,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华南理工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二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