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547277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 区:浙江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市大东江(菁华路-通途路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975.0000万元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11GC050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东江(菁华路-通途路段)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代建单位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南始通途路,北至菁华路建设规模:河道长度约505米,规划河道宽度30米,河道东侧绿化面积约12848平方米。工程造价:约975万元 ,监理费约 29万元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河道改造整治、拓宽、清淤、东侧绿化景观改造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监理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2)、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宁波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甬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7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资格符合性审查<3家则重新发布信息。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2 月 6 日至2011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 12 月 13 日9:00时至16:00时。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 代建单位: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10楼邮编: 315040 联系人: 王巍 电话: 879186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楼邮编: 315192 联系人: 吴芝妙 电话: 0574-83033196 传真: 0574-83033570
报名期限:2011-12-6 至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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