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
通知强调,引种单位或个人应当有国家林业局认定的、具备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的种苗繁育基地;不具有上述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必须种植在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中。
通知要求,各引种企业、引种代理企业,可根据国家林业局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向广东省防检办提出申请,经专家论证后可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认定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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