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生态文明建设驶上法制化轨道

2013-04-27 09:36:25         来源:贵阳新闻网     浏览次数: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也标志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条例》的施行,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和强力保障。去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将贵阳市定位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新城市发展试验区、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贵阳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全市上下大力实施《规划》之际,颁布施行《条例》,将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有了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条例》的颁布施行,更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更加有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导向、制度合力。《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对于贵阳确保2015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市上下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高度重视、严格施行《条例》,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等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自觉贯彻落实《条例》,将《条例》的理念、思路、要求转化成具体工作、具体项目和具体行为,产生出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更好地统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要用《条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足、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为建设“美丽贵阳”而努力奋斗!

编辑:zhufe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生态文明建设应重视发挥碳汇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详细】

“生态文明大考”提升深圳绿色竞争力

因为受到污染,深圳湾曾饱受市民诟病。经过下大气力治理,如今这里碧波重现,一度消失的黑脸琵鹭也回归栖息,这片美丽的湾区成为深受市民游客喜爱的休闲健身之地。【详细】

西安明年底全面展开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7月24日晚,一场暴雨降临西安,小寨等部分城区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当天暴雨造成西安市政管辖范围39处路段出现短时严重积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就是在那场大雨过后,西安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