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 应突出古城特色风貌

2013-12-16 09:19:27    作者:赵辉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次数:

  西安市城市绿化,应该有什么样的特色?又该注意什么?日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向社会征求《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意见。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草案》规定,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节约资源,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原则,注重突出古城风貌和特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和已建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批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新建项目的绿地控制指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当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5%至10%;初等教育建设用地绿地率为30%,卫生院及妇幼保健院、卫生防疫站绿地率为25%。其他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疗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新规划建设的地面停车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30%。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已建绿地不得侵占或改作他用

  《草案》要求,已建成或者规划的城市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改作他用。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已建成或者规划的城市绿地时,应当经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树木,因工程建设、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需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确需移植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做好这部法规的修改工作,使修改后的条例更加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将意见和建议于12月18日前反馈。电话:86782040;传真:86782048;电子邮箱:fgc029@163.com。

编辑:zhimin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城市绿化为什么不用韭菜?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大面积的植树造林,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环境的改善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城市的绿化建设,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各个城市的发展节奏非常快,到处都是高楼大厦,钢筋混凝土结构。城市的街道上【详细】

如何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西安给出这样的方案

  在全市范围内,力争用3年时间,充分发掘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缓解停车难等突出矛盾,增加城市容量、改善城市环境,初步形成平战结合、相互连接的城市地下空间体系。【详细】

西安国家级森林公园——朱雀森林公园

  不去神龙架也能看到自然密布的森林【详细】

西安明年底全面展开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7月24日晚,一场暴雨降临西安,小寨等部分城区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当天暴雨造成西安市政管辖范围39处路段出现短时严重积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就是在那场大雨过后,西安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