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十件大事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十件大事
(2014年1月29日)
1、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组建自治区林业厅。2013年12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王文宇为自治区林业厅厅长。这是自2000年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时隔13年林业部门再次进入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序列。
2、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等来宁检查指导林业工作。2013年5月20日至22日,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深入银川、吴忠、中卫、固原调研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印红、孙扎根,总工陈凤学也先后到宁夏调研指导工作。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支持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生态林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从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林业基础设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7个方面给予宁夏全力支持。
3、全区完成营造林153万亩。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恢复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围绕“两屏两带”、“五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植树造林步伐,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全区共完成营造林15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5万亩,封山育林58万亩,义务植树150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13.6%。石嘴山荣获西北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吴忠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
4、自治区三大重点林业建设工程顺利推进。2013年6月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的意见》,全区林业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动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和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全区共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21.6万亩,主干道路重要部位和节点共拆迁整治新增绿化用地10.8万亩,20个市、县(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开工建设。
5、葡萄、枸杞等特色优势经济林产业步入转型升级的发展轨道。2013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发展壮大枸杞产业若干意见》,认真编制实施《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集群发展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和《宁夏枸杞产业发展提升规划》,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以葡萄、枸杞、红枣、苹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全区新增改造特色经济林基地20万亩,完成低产低质低效基地提升10万亩,林业及相关产值达到170亿元以上。
6、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完成。自治区及22个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完成,规划明确了区、县两级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重点公益林地面积、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规模等指标。对全区林地、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全部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林地资源实现了“一张图”管理的目标。南华山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2013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在银川召开。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在银川召开,会议围绕“胁迫条件下的贺兰山东麓葡萄栽培与葡萄酒酿造”主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举办了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金奖、优质葡萄园、列级酒庄第五级(旅游酒庄)评选,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贺兰山东麓葡萄健康休闲旅游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8、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宁夏召开。宁夏集体林权制度基础改革全面完成。2013年6月19日-20日,全国深化林权制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宁夏召开,会议观摩了红寺堡、中卫等地林下经济发展成果,宁夏破解生态脆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在会上交流,国家林业局及与会代表给予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宁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深入。
9、国家首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项目在宁夏启动实施。为创新防沙治沙方式,加快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国家林业局于2013年4月决定将灵武白芨滩、中卫、同心、红寺堡列入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范围,集中封禁保护沙化土地4万公顷。全国首家沙漠主题公园在中卫沙坡头正式挂牌开工建设。
10、沙湖荣获中国“十大魅力湿地”殊荣。2013年10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美丽中国湿地行”颁奖典礼上,沙湖从全国近千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脱颖而出,荣获中国“十大魅力湿地”殊荣。我区湿地面积现有20.72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了2.05万公顷。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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