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绿化条例下月施行 私占绿地依新规处罚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局了解到,新近修订的《天津市绿化条例》已向社会公布,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绿地破坏和居民区内私占绿地等行为给予了详尽的管理确权规定,并明确规定了惩罚力度: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强调法力责任规定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齐恩平教授分析:新修订的《天津市绿化条例》最为显著的一点就是在第四章的部分专门规定了主管部门和责任范围。并且,非常明确的对于相关的职能部门做出了要求。例如对于罚款的具体数量和标准的衡定上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按照新规 临时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闲置应当进行绿化(摄影/王烁)
此外,该条例还在“中环线内外的绿化率”以及“闲置土地绿化”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中环以内的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公园绿地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城市绿化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闲置三个月以上的,土地使用人应当按照临时绿化标准和要求在六个月内进行临时绿化。
投诉层出不穷
塘沽高新里小区居民胡先生反映,小区一处花坛广场,被人私自占用盖了一超市。而河东区中山门居民则反映不少人占用公共绿地,圈起了菜园。美震中环的一位业主则表示,小区内本有的绿地被物业改造成了收费的机械式升降车位了。诸如此类投诉层出不穷。
居民区内占用绿地盖成的小菜园
编辑:zhimin
相关阅读
天津建湿地生态补偿制度 土地每亩年补500元
为更好地保护湿地,天津将建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范围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工程流转集体土地,实施生态移民,以及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水的补偿。【详细】
天津启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三年内打造成津郊支柱产业【详细】
天津市农委召开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
日前,天津市农委主持召开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来自中国农科院、天津社科院、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农科院、天津农学院、天津市委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围绕着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时代对三农工作的新部署、【详细】
天津水库湿地防护林泛黄凋落 美景如画
于桥水库北岸的成片防护林树叶逐渐泛黄凋落(11月13日摄)。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北岸的湿地防护林树叶逐渐泛黄凋落,与平静的水面交相呼应,尽显如画美景。【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