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
载体——
《指南》: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上海市政总院总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张辰:
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建设为载体,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要统筹配合,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对于建筑与小区,可以让屋顶绿起来,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人行道、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有条件的小区绿地应“沉下去”,让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进行调蓄、下渗与净化,而不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可将小区的景观水体作为调蓄、净化与利用雨水的综合设施。
城市道路是径流雨水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对城市道路径流雨水的控制尤为重要。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道路绿化带可下沉,若绿化带空间不足,还可将路面雨水引入周边公共绿地进行消纳。
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建成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多功能“雨洪公园”,城市水系应具备足够的雨水调蓄与排放能力,滨水绿带应具备净化城市所汇入雨水的能力,水系岸线应设计为生态驳岸,提高水系的自净能力。
维持和恢复城市绿地与水体的吸水、渗水、净水能力,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保证城市道路、绿地原有功能的同时,还要合理规划用地布局与竖向设计,使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与“灰色”基础设施协同作战的能力。
落实——
《指南》:城市人民政府应作为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排水、道路、交通、园林、水文等职能部门,在各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建设内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邵益生:
海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首先,城市人民政府要扮演好“决策者”和“指挥者”角色。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并通过相关专业或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具体落实建设任务。
其次,相关从业人员要扮演好“设计者”和“建设者”角色。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各层级相关规划中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再其次,低影响开发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要扮演好“养护者”角色。要做好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要配备相应的监测手段对设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设施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
最后,社会公众要做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者”、“参与者”。社会公众可因地制宜“创造”各类低影响开发的新模式、新技术,如在房前屋后建设各类雨水花园、绿色阳台、微型湿地、屋顶菜园,建设成千上万的“海绵社区”、“海绵校园”、“海绵公园”……应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在全社会普及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让海绵城市建设蔚然成风,成为一种自发、自觉、自愿的行为。
延伸——
海绵城市建设投资不增效益高
海绵城市建成后能够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邵益生表示,海绵城市不仅可以解决当前城市内涝灾害、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还可以带来综合生态环境效益。如,通过城市植被、湿地、坑塘、溪流的保存和修复,可以明显增加城市“蓝”、“绿”空间,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改善人居环境。同时,为更多生物特别是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
大力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是否意味着会增加城市建设投资?专家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注重对天然河道、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的保护和利用,可以大大减少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同时,海绵城市建设注重利用适宜当地的生态化设施,如植草沟、雨水花园、雨水塘、多功能调蓄水体等,这些设施可以与园林景观相结合,与城市绿地和景观水体相结合,“净增成本”较低。这些设施还可以充分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径流污染和内涝风险,降低水环境污染巨额治理费用,减少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立足长远、日积月累的过程,从长远看,非但不会增加城市建设投资,反而会节省成本。
编辑:zhao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