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华农场森林公园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新华农场森林公园景观工程(招标编号:HYZB-2015-007备案编号:SG1401G15002)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宝垦局文[2014]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农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规模:打井2眼,单、双层六角亭各1座,睿明桥1座,四季球4个等
总投资:277万元
计划工期:2015年3月5日--2015年8月30日(178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503室报名。
4.2网上报名通过后,投标人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503室进行报名登记。
书面证明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5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新华农场中心区1幢1号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133295851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503室
联系人:刘女士电子邮件:HYZB999@126.com
电话:0451-57602678传真:0451-57602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23001866751050510369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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