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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烈士纪念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2-10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575N21101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涟发改社会[2013]209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涟源市双扶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涟源市烈士纪念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涟源市洪水岭森林公园;

  2.3规模:投资额约500万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纪念园绿化、活动广场、台阶、纪念碑及相关配套设施;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企业资质承包范围,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工程项目部关键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要求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本企业已交纳(2014年7月至12月)的养老、工伤保险;

  3.7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2月9日以来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涟源市建设局五楼会议室,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园林项目经理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和项目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养老保险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名册和额度)及工伤保险证明原件;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0、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12、投标保证金及押金递交凭证原件。

  上述资料验证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保证金、押金及监管机构

  5.1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围标串标的押金”(以下简称为“押金”)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押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和押金以2015年2月13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号为准。截止日期前未到帐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

  交投标保证金或押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涟源市烈士纪念园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和押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账户: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9430050100044699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5.2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时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双扶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涟源市梅亭路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873828218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传真:0731-845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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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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