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翠湖公园、深林公园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翠湖公园、森林公园绿化养护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南池景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南池景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22楼2208室
一、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翠湖公园、森林公园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RCCG-2015-0296
二、项目说明:本工程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新区,东至琵琶山路,南至任城大道,西至仁和路,北至仁兴路。翠湖公园面积约18万平方米,森林公园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面积计约30万平方米。
其中:1、水域面积约:72000㎡
水生植物:9000㎡
2、陆地面积:220000㎡
①绿化面积:176000㎡
②乔木:50余种,约10050余株
③花灌木:40余种,约3400余株
④球类:1000余株
公园植物绿地绿化养护包括公园内所有陆地水域全部陆生水生植物养护,即所有绿地草皮、水陆植物的浇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移种、防护支撑及相关的安全施工等。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养护服务期:2年
控制价:170万元/年,2年总计340万元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招标文件电子版报价和纸制投标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管理能力;
4.4、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4.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4.6、3名管理人员、2名技术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费(时间包含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单据原件;
4.7、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9.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9.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报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七、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9日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八、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之后(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一开标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一开标室
十、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商操作手册(新)(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通用表格)
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联系人:姚树鹍联系电话:0537-362517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旭红电话:0537-265195513371217368
监督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854775266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37-2168550
具体详细请登陆: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jnzfcg.gov.c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单位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5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