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XZJ-NB2015-080)71省道(塘溪、咸祥段)两侧林带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现就71省道(塘溪、咸祥段)两侧林带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5-0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服务需求
序号:一
项目名称:71省道(塘溪、咸祥段)两侧林带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范围:(K23+520-K39+400,共计约277107平方米)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相应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5年12月11日17: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法人授权书、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户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3010122000453492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上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转帐支票出票人、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等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户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0141013020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5、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路管理段
联系人:潘淼电话:0574-5587180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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