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2016年城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6-03-2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2016-02-023

  本招标项目是2016年城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嘉峪关市发改委嘉发改投资发[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市区

  (二)招标范围:共3个标段,第一标段市区道路、广场、游园补植补栽苗木,第二标段居住小区绿化改造,第三标段讨赖河公园及南市区道路新植补栽苗木及地方支援部队绿化苗木。

  (三)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市区道路、广场、游园补植补栽苗木,第二标段居住小区绿化改造,第三标段讨赖河公园及南市区道路新植补栽苗木及地方支援部队绿化苗木。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4月10日--2016年5月25日

  (六)投资概算:572万元

  二、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苗木生产基地和苗木生产经营资质,建造师须有三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本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本次招标(其他要求):无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第一、二、三标段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件、税务登记证、并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嘉酒地区).还需提供(1)供苗区域说明材料;所有的常青树、花灌木为甘肃境内的苗木,其他树种东至陕西省西至新疆;(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苗木生产基地和苗木生产经营资质;(3)参加投标单位提供有关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树种及苗圃基地建设的介绍材料,提供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情况

  (二)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一至三标段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四)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工程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最多报两个标段,

  (五)投标单位需取得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投标报名(嘉峪关市检察院5003室)

  五、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投标单位资质备案

  日期: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

  地点:市建设局招标办2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二)投标报名

  日期: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三)招标公告审核及信息确认单位(公告时间不允许涂改)

  日期:2016年3月28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

  地点:市建设局招标办2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联系人:

  时间: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崔贝电话:18893805599

  招标人: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

  邮编:735100

  联系人:刘雁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贝

  邮编:735100

  电话:18893805599

  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0号

  [注:该公告同时在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ygzyjy.com)发布]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8日

分享到:
编辑:jiaoliting
有关  园林 绿化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凡本网注明“www.chla.com.cn”或“本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风景园林网,
  •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或"来源:www.chla.com.cn/"
  •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5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