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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6-03-2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69东区建招公字【2016】026号

  1.招标条件

  海通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街道财政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海通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黄河路街道辖区内;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1061米,主道路宽23米,两侧绿化各15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雨污分流、路灯等配套设施;

  计划投资:施工第一标段约1146万元,施工第二标段约634万元;监理约48万元;

  计划工期:6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施工标段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道路维修、雨污分流及路灯等配套,详见施工图纸;第二标段:道路两侧及人行道绿化,详见施工图纸。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含)以上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工程施工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也可以中标其中二个标段(资质许可范围以内)。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4.1参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参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4.2参与投标的监理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监督机构

  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46-820369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营区西二路606号

  联系人:李女士0546-822227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

  联系人:刘女士0546-809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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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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