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老盐河坡岸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市老盐河坡岸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己由冀州发展改革创新局以冀州发改审批【2016】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冀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对老盐河公园西北角(即德政园位置)和东北角进行总体规划;对老盐河公园西北角(即德政园位置)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管理。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老盐河公园的西北角、德政大道南侧、滨河西街东侧,面积2.25万平方米;老盐河公园东北角面积3.6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总平面图。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总投资:118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部分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含中级职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进冀手续(外埠企业办理,办理程序详见“冀建市(2012)211号”文)、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只能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冀州市信都路1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来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冀州市湖滨东大道
邮编:053200
联系人:杨霄
电话:0318-8639336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邮编:053000
联系人:范香云
电话:0318-2023330
传真:0318-2023330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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