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常德市支队4#、5#公寓楼新建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后勤部以后营[2016]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常德市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常德市支队4#、5#公寓楼新建工程
2.2招标编号:CDZT(2016)25
2.3建设地点:常德市太阳大道与柳溪路交汇处
2.4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公寓房48套,总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地上六层,框架结构,总投资额为7386796.53元。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桩基础、土方、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号:100017539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6年04月28日~2016年05月0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5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771767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2投标人须在技术标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和措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常德市支队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青年路
联系人:鉏正法
电话:186073683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
联系人:肖玲
电话:0736-732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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