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罗景坪片区溪流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罗景坪片区溪流景观工程已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罗景坪片区。
2.2工程规模:设计总面积5752平方米,溪流总长1300米,景观节点34余处。主要实施溪流水景、溪流水下照明、人行道铺装、给排水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7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近三年内有500万以上类似景观项目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在施工管理人员中,须配备至少一名具有园艺师或高级园艺师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施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4日08时至2016年5月10日17时,在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安C证,园艺师或高级园艺师证】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岚皋大酒店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王先生09152527715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915-3253008、17719695835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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