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剧场功能室二次装修工程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剧场功能室二次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2.3建设规模: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剧场功能室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剧场、各种功能房及地下室的地面、墙面、天棚装修、水电安装等。
2.4工程造价:3206451.36元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剧场功能室二次装修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改造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严格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www.yuel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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