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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第二中学艺体馆教工宿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6-05-24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第二中学艺体馆教工宿舍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5]1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第二中学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拟拆除原有的1栋宿舍楼、1栋主席台楼、1栋食堂(均已评定为C级危房)并在原址上重建一栋艺体馆、1栋教工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1683.32平方米,建筑面积7040.8平方米(其中艺体馆建筑面积4187.29平方米,教工宿舍楼建筑面积2853.51平方米);围墙、挡土墙、景观工程及道路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第二中学艺体馆教工宿舍的桩基、土石方、土建、水电、装修(含精装)、弱电、消防、电梯、设备安装、总平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98873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工期节点表执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图纸等)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地址:连江县琯头镇下塘村闽灯路60号,邮编:350501

  电子邮件:

  电话:13805028510,传真:

  联系人: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处2号楼6层602单元,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FJHXZJ@163.NET

  电话:0591-63511173,传真:0591-63511170

  联系人:王工,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号:100495200980010001

  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码0591-26225100    咨询电话0591-2622515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第二中学艺体馆教工宿舍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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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iongs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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