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GJL-DLG2016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公园一期改造项目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资字【2016】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南湖公园一期改造项目(包含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工作。
2.2项目总投资:3499.97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东侧,南仁兴街西侧,紫气大路南侧,南河北侧。
2.4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计划施工总工期为:开工时间2016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16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主持过1项以上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8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验;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投标人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秋实e景佳园二期9栋1013室)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各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广电大厦1005室
邮编:136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444465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秋实e景佳园二期9栋1013室
联系人:王芳
邮编:130000
电话:1363431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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