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确定两处海绵城市示范区

2016-08-01 09: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沈阳市相关负责人在海绵城市建设专业技术培训会上宣布,今年沈阳将选取沈河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东至三环路、南至浑河南滩地、西至新东四街、北至沈吉铁路线,规划总面积29.4平方公里)作为海绵城市示范区。“我们力争到2018年,实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

  沈阳自去年起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沈河区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将从水系建设、公园绿化、道路排水、小区建设四方面建设。

  相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首先是在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同时,通过持续实施低影响技术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城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水文化消失、城市养护成本增加等一系列制约城市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从而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沈阳未来在城市建设中,将树立提升城市海绵体功能,变快速汇水、快速排水为就地消纳和吸收雨水,缓解或消除城市内涝,有效利用雨水资源的新思想、新观念。同时,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实现雨水当地收集、当地渗透,少形成径流,从原来的单一途径转向多途径,利用好河湖蓄水、道路广场和绿地渗蓄雨水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留住雨水,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编辑:wanglong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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