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消极空间”改造引发的城市设计杂想
理想与现实
城市设计师愿意向公众描述城市的美好未来,但公众更习惯于评判身边城市的变化,有时理想与现实的脱节导致城市设计被调侃为“鬼话”,这是一些人对城市设计在处理现实问题的不信任,或只注意到了其对美好愿景的描绘。这样的理解十分不正确,但本质反应了城市设计的时间尺度问题,也加杂了城市设计师对具体问题的价值判断。
“理想”是目标导向的城市远见,是相对宏大而概念的;“现实”是过程导向的持续的问题解决,是相对微观而具体的。二者间存在差异,在学术界对城市设计的目标/过程导向问题也曾被反复争论,但“理想的”并非是“终极蓝图式的”,“现实的”也不等同于“缺乏目标统筹的”,二者均是城市发展不得回避的问题,也均在城市设计师的业务范围之内,并无本质矛盾,在具体项目中也并非“单选”关系。
为了能让“理想”照进“现实”,金广君教授曾呼吁建立城市设计管理框架机制,用以保证城市设计在复杂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与持续效用。设计管理框架是城市设计实践动态连续的时空体系,同时兼顾目标制定与过程管理,而行动计划是其核心组成之一。行动计划是对城市设计实施过程的统筹安排,包括开发时序、重点项目、近期建设等内容,其制定需要对所需解决的城市问题有较为充分的预计,在此基础上明确设计实施各阶段的子目标,进而形成完整确切的过程管理架构。
《策略研究》缘起于对城市微观问题的发掘,但“消极空间”作为城市的普遍现象,其回避不掉对总体设计目标的把控,因此具有构建城市设计管理框架的典型性。该项目的研究结论可从三方面加以概括,分别是:基于现状类型分析的系统性设计策略、长期行动计划以及近期实施项目库。其中,行动计划包括政府制定小型城市公共空间塑造计划,与各类社会组织或企业合作、鼓励公众参与计划,公共艺术计划三方面内容;项目库包括八个“消极空间”改造项目,分别针对每个项目提出具体的改造目标及改造策略,并选取典型“消极空间”进行概念性的改造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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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价值:个人取向引领社会导向
在价值哲学领域,城市设计可被定位于一种价值实践活动,其产生及发展首先反映为价值主体的社会性需要,而城市设计价值的主体即为城市设计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与城市的主体不同,公众只是城市设计价值众多主体之一)。我们通常所说的城市设计价值,指的是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实现的价值创造或获得,同样表现为对不同利益相关者需要的满足。
价值的实践品格有正反之分,城市设计亦如此。所谓城市设计的正价值,就是指城市设计实践过程中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境价值得以均衡体现;城市设计的反价值是指由于片面过分追求城市设计某一种价值的实现而导致的其他价值的缺失甚至扭曲。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市场在改变传统社会政治优先的社会结构时,也就把经济活动和功利价值置于了社会结构的中心(正如戴维?哈维将城市空间描述为资本的战场一样)。而一些极端的功利观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或政绩,都是片面经济取向或政绩取向下价值观的扭曲,这也是城市设计反价值的根源所在。
因此,在追求城市设计正价值最大化过程中,应该对城市设计多元主体不同的实践目标有所均衡,这需要依托城市设计师加以推动。在此过程中,城市设计师的价值观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取舍“量”与“质”,如何理解“大规划”与“小织补”,如何回应“精英城市”与“市民城市”间的矛盾,如何让“理想”照进“现实”……其对城市设计价值的理解往往会以“蝴蝶效应”的形式影响着城市管理者的决策,一个最初设计理念的偏差,可能会将城市的发展带入完全不同的方向。因此,城市设计相比一般技术工作,肩负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城市设计师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均衡着各方利益并直接指导城市设计的最终实践。说城市设计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一点也不为过。
那么,为了使城市设计正价值在实践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城市设计师该如何做?
编辑:lian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