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征单位的选择
由组织方根据征集公告所载明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各报名单位所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因素,从中选定5家设计单位参与本次征集竞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不足时,所有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将全部被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单位名单将书面通知其资审结果。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征集单位确定后开展)
1、发放征集文件;
2、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答疑会、发出答疑文件
3、应征入选设计单位按征集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答疑会后约一个月内)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
4、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
5、选择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
五、方案评选方式及补偿费用
1、竞标设计单位需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经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方案进行评选)组织评选委员会评选,评选委员会由著名的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业主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选委员会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讨论并投票(确定排名顺序)推荐产生第1名到第5名,条件不具备时各奖项亦可空缺。
2、本项目由第一名作为中选单位承担本项目规划设计合同,负责进行方案整合及修改完善工作。本项目规划收费按150万元固定金额计取(由50万方案奖励费、100万后期深化费用组成),签订合同后先支付50万方案奖励费,100万作为后期深化费用,如中选单位不进行后期深化,100万将扣除,由甲方另行选择后期深化单位。
3、经专家评审推荐的第二名奖金为20万元,第三、四、五名补偿费均为10万元。
4、以上均指人民币,费用中含税。
5、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设计成果文件未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或者明显粗制滥造的,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6、为准备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此次征集所涉国内外的税费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品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和使用权归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会所有。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会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公开展示任何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咨询作品及评价咨询作品。
2、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其提交的征集方案的唯一性和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设计单位承担。
3、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4、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会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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