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 确保“零焚烧”

2016-11-24 10:22:26         来源:京郊日报     浏览次数:

  11月15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对外公布,今年本市“禁烧”等级提升,平原造林区当场发现焚烧落叶等情况,将解除养护合同,取消养护管理资格。

  园林绿化废弃物是指城市园林绿化养护、郊区林地抚育经营、果树整形修剪及木材加工产生的枝叶、草屑、花败、锯末等有机废弃物。近年来,随着北京园林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园林绿化废弃物的产量也不断增多。落叶随风四散,处理起来较为繁琐,因此个别人员为图省事,往往点上一把火,烧了了事。这样的行为不仅污染空气,也给森林资源安全造成了隐患。

  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局已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严格查处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

  《意见》明确规定,自今年起,全市林地、绿地、公园和场圃等要全面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立杜绝焚烧和监管机制,确保“零焚烧”。而全市也将把杜绝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纳入各区森林防火责任体制内容,由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业务处室,组成杜绝焚烧检查组,建立检查巡查制度。

  同时,全市还将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做到焚烧零容忍。如在林地、绿地、公园和场圃等地,凡当场发现1起焚烧事件或事后被举报并查实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当事人,并追究具体管理单位责任,扣减相应养护管理费并降低第2年管护等级;在平原造林区凡当场发现1起焚烧事件或事后被举报并查实的,将严格依法处罚当事人,并追究具体管理单位责任,取消养护管理资格,解除养护合同。对于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养护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编辑:Anna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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