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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植物熊猫”潜逃5年自首

http://www.chla.com.cn 2017-02-15 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 发表评论(0)

  2月9日的上午,奉新县森林公安局迎来了一位迟到了五年的嫌疑人——盗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植物熊猫”之称的红豆杉13株,潜逃五年没有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生,在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向警方投案自首。

  这一天,压在办案民警心头几年时间的石头终于移开了。

  盗伐“植物熊猫”潜逃5年自首

  盗伐现场遗留的南方红豆杉树桩

  扎根山区摸排盗伐黑手

  2012年1月1日傍晚,奉新县森林公安局甘坊派出所接到了柳溪乡东庄村大段组村民夏某民的报警电话,称鸟坳山场被盗2株红豆杉。接警后,民警在鸟坳山场发现一辆装有红豆杉的双环牌越野车,但犯罪嫌疑人已不见了踪影。

  “被盗挖的红豆杉生长地都在相对偏僻的山场,犯罪嫌疑人都是野蛮地用油锯将树放倒,然后再锯成规格材,从山上运下来进行贩卖。”办案民警勘查现场时都痛心不已,“要知道野生的红豆杉生长速度极慢,一年只能长粗一公分左右。”

  由于案发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案件一直没有进展。连续几年,该县盗伐南方红豆杉案件时有发生,特别在奉新县与宜丰、铜鼓、修水、靖安等县交界的偏远山区尤其显得突出。为了保护好珍稀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奉新县森林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奔赴该县甘坊、柳溪等地开展专项整治。

  该县森林公安专案组于2013年4月5日进驻甘坊、柳溪、百丈等乡镇,吃住基层,广泛深入排查案件线索。专案组民警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扎根山区十余天,对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排查分析,并将排查工作向周边县市延伸。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民警在排查柳溪东庄红豆杉盗伐案件时,通过深入找访群众,咬住线索不放松,最终判定柳溪乡仰坪村村民郭某明有重大嫌疑,并于4月9日在中缅交界的云南省双江县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明抓获归案。

  盗伐13株“植物熊猫”

  据办案民警介绍,从2011年7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生纠集郭某明、郭某栋、龙某华等人先后来到奉新县石溪办事处和柳溪乡境内9处山场,盗伐13株南方红豆杉并外运销售牟利。此外,该团伙还在奉新县罗市镇和会埠镇苗田盗窃南方红豆杉树苗31万株,价值51600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均已闻风而逃,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迎难而上,追逃攻坚,先后在云南省双江县和江苏省南京市将郭某明、郭某栋、龙某华抓获到案。

  为逃避法律制裁,郭某明对所犯罪行百般抵赖、拒不交代问题。为彻底拿下犯罪嫌疑人,专案组临时抽调审讯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并认真进行分工,采取内查、外调同时进行的方式,对郭某明的心理防线进行步步紧逼。经过专案组民警24小时艰苦卓绝的攻坚,郭某明的心理防线土崩瓦解,他彻底交代了其伙同郭某栋等人盗伐南方红豆杉的案件。

  2013年11月26日,郭某明、郭某栋、龙某华因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窃罪分别被奉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年、三年零九个月。留有遗憾的是,该案主犯郭某生一直潜逃外地未归案被列为网上逃犯。

  迟到五年的忏悔

  一直没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成了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们的心结,但是谁也没有放弃过。

  2017年1月26日(大年廿九)深夜,办案民警来到郭某生家中进行突击抓捕,抓捕未果后继续对郭某生亲属做思想工作,其亲属表示将尽快督促郭某生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7年2月6日(正月初十)上午,挂点民警在副局长陈啸的带领下,利用春节慰问群众机会再次来到郭某生家中做工作。在强大的追逃攻势及办案民警不厌其烦多次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感召下,郭某生的家人也被森林公安民警的执着所打动,当即表示郭某生将于元宵节前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

  2017年2月9日(正月十三)上午,郭某生“如约而至”,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偷红豆杉犯了法跑了,在外面几年,森林公安多次到我家去做工作让我回来。一个人在外面,饭也吃不饱、做什么事情都提心吊胆。现在回来投案自首,心里终于踏实了,我一定配合森林公安工作,交代清楚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早日获得新生。”坐在审讯室的郭某生一番话说出了5年来的心酸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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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u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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