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编制完成的《中国法定药用植物》18日在杭州公开发行,该书提供了中国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收载的药材饮片原植物基源的全貌和概况,及它们在中国各地的应用范围等情况,并首次划定了植物和法定药用植物之间的界限。
中华民族在数千年与人类疾病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而有效的中医药知识,并逐渐建立了独特的理论体系。但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域的医药类目划分不一,中药标准化制定是一项亟待解决的工程。
浙江省食药检研究院副院长赵维良认为,随着近年来更多有药用价值的植物被发现,对植物进行药学价值区分和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给众多的药用植物定标、认证,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出“法定药用植物”的概念,把所有国家药品(药材)标准、地方中药材(民族药)标准和炮制规范收载的中药材(民族药)和饮片的植物基源定义为法定药用植物,划定了植物和法定药用植物之间的界限。
《中国法定药用植物》整理归纳出法定药用植物共有2965种,基本囊括了近代至2016年我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收载的中药材。标准划定之后,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及标准有效期内,法定药用植物采集加工成药材,经炮制加工成中药饮片均可供正规药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黄璐琦表示,浙江省食药检研究院对药用植物的此番定标,对中医药学和植物学临床、科研、生产、使用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对中医药的规范化使用提供了学科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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