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规: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
《青岛市城市节点园林景观建设导则》9月起实施。根据《导则》要求,城市节点园林景观如建设水景,水体须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等技术措施,保持水质洁净,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
《导则》将城市园林景观建设节点划分为大型综合性园林景观节点、以植物为主体的复合型园林景观节点、单一型园林景观节点以及临时性园林景观节点四类。大型综合性城市园林景观节点一般位于空间充裕的大型广场、重要道路交叉口等处,建设中通常要融入游憩功能,具有一定的参与性;复合型城市园林景观节点一般设置于街边、路口等面积相对较小的区域,也可设于面积较大但行人难以到达或不宜活动的区域。由于不具有参与性,一般不宜设置亭、廊等大型景观构筑物;单一型城市园林景观节点以特选树或造型植物作为景观主体,一般不设置其他景观元素;临时性城市园林景观节点通常应用较多的时令花卉、盆花,立体花坛。
造型树、立体花坛在园林景观节点设计中常以主景存在。造型树应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外来树种需在本地驯化两年后方可使用。立体花坛应以生长缓慢的多年生植物为主,兼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耐瘠薄、耐干旱、易成活、易于养护、枝叶细密、耐修剪等特点。
《导则》要求,由于受气候、降水等因素影响,青岛市园林景观中不宜大面积建设水景。水景设计应以节约用水为原则,提倡使用中水。节点园林景观水体可分为戏水池、喷泉、倒影池等。水体须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等技术措施,保持水质洁净,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不得超过0.35米,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且不易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
编辑:l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