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丽在《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7-10-08 来源:建设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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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5日)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建设部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的光临,借此机会,对于各位长期以来对我部工作给予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今天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是向在座的各位介绍我部在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评审和管理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希望在座的各位,进一步宣传我国的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提升全体社会成员对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资源的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风景名胜区与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风景名胜区集中了大量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自1982年国务院审定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来,又先后六次共审定公布了187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各地根据国务院1985年颁布实施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也陆续建立了省级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使我国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通过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得到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内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1986年开始,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了风景名胜区的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到目前为止,有泰山、黄山、武陵源、九寨沟、黄龙、峨眉山、庐山、武夷山等16处风景名胜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使我国具有全球普遍价值的风景名胜资源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认可,成为展示中华文明、民族形象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通过世界遗产申报,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在科学研究中得到充分挖掘,风景名胜区的教育功能与旅游功能也在合理开发利用中得到充分发挥。同时通过世界遗产申报也引进了世界上其他国家遗产资源的管理经验,提升了我国遗产资源管理能力。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黄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工作“有许多做法都是实际工作中的创举,应推广到全世界其他遗产地学习和借鉴。”
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极其珍贵的财富,保护好、利用好这些珍稀的遗产资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第28届苏州世界遗产大会通过一个国家一年可申报两项世界遗产,其中至少一项是自然遗产的决议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时修改了《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我国的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工作也出现了新的局面,为了及时指导各地申报工作,建设部在经过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设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设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国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对我国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二、充分认识《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预备名录》是我国遗产资源管理需要。中国疆域辽阔,地形复杂,气候多样;而且中国历史悠久而连续,中华民族崇尚自然,热爱山水。因此,保存了具有突出典型性的地质地貌形态、多样生态环境类型、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瑰丽的自然景观、以及重要的濒危物种栖息地。《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设立,拓展了我国遗产保护的渠道与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国具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区域,符合我国遗产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预备名录》是世界遗产管理要求在我国现实国情的具体体现。截止到目前,全球共有世界遗产812处,其中文化遗产628处、自然遗产160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24处。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除此之外,世界遗产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分布、不同类型的代表性上也表现为极大的不平衡性。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为180处,只有137个国家拥有世界遗产;在自然遗产内部也有很大的不均衡性,首先体现在北极及亚北极地区遗产代表性不足,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代表性不足,海洋和海岸地区的自然遗产代表性不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目前更强调世界遗产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问分布的均衡性,鼓励日前没有世界遗产的国家或地区、或那些在世界遗产名录中代表类型不足类型进行申报,鼓励公约缔约国设立国家遗产名录,扩大对珍稀、脆弱的遗产资源的保护范围。
设立《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将我国世界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建立在国家遗产名录、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世界遗产名录这三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与支持的遗产保护方式之一,也是我国遗产保护管理体制的创新。
(三)有助于提高国民保护遗产的意识。设立《预备名录》,一方面是将具有杰出普遍价值的资源保护起来,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宣传与管理来强化与提高国民的遗产保护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变自发为自觉。《预备名录》一方面了强化了遗产资源的国家性质,这一概念的强化可以潜移默化地强化遗产地管理者的全局意识、整体意识、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观念。通过对来遗产地旅游人们的知识传播,使每一个来旅游的人们都强化一次遗产资源的国家利益,使得全体国民的遗产资源利益国家化得到强化,从而使整个国家的保护遗产的意识大大增强。
(四)为世界遗产申报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申报与管理世界遗产是国家行为。一方面是国际社会对于遗产公约缔约国政府申报的“拥有全球普遍杰出价值”的遗产地价值的认可;另一方面也是缔约国政府向全世界人民的庄严承诺,承诺有能力将这一全人类共同拥有的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与利用好。设立《预备名录》,将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建立在国家遗产名录、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世界遗产名录这三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从国家遗产预备名录阶段就对各申报地加强指导,进行培养,让遗产地管理者了解世界遗产管理的规则,提升遗产地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为今后的世界遗产的申报与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各级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管理水平,促进各遗产地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工作的举措
《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申报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列入《预备名录》,是对申报项目资源价值与管理条件符合标准的认可,更是管理者做好管理工作的起点与基础。搞好《预备名录》的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协作与联动,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方方面面的关系,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预备名录》的申报、管理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今后《预备名录》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今天公布了首批《预备名录》项目名单,仍有一些申报项目需要审查、我部将对照公布的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标准,结合各申报地的管理实际情况,分批次、系列地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列入《预备名录》,加强管理。
(二)加强对《预备名录》的监督管理,对《预备名录》实行动态管理。《预备名录》没有终身制,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列入《预备名录》的遗产地资源价值及保护状况进行定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实行动态管理。遗产地管理单位要依据制定的保护规划,结合遗产管理的有关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所在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提交自查报告。对于遗产资源保护工作,存在明显不足的,由建设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国遗产资源退化和遭受严重破坏的,将其从《预备名录》除名。
(三)加强对《预备名录》项目申报世界遗产的指导工作。作为申请列入《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名录》的候选项目库的《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是今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前提与基础。今后,要加强对列入《预备名录》项目的申报世界遗产的指导工作,在推荐申报世界遗产方面,将优先考虑资源保护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申报工作准备充分的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
(四)加强教育培训与公众参与。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加强资源保护的同时,适度的开放给公众体验也是世界遗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另一个方面,遗产地还生活着一定的居民,他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因此,如何协调他们的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遗产资源保护的目标是遗产管理者面临的重大挑战。加强对公众的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教育和扩大公众的对资源保护的参与将更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实现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的双赢。
(五)深入地开展国际合作。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是当前的发展趋势,善于利用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资源和信息对于提高我国遗产资源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的实施对于我国世界遗产的申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深入地开展国际合作,不仅可以吸收借鉴国外世界遗产地与国家公园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技术,同时也可以把我国国家遗产资源管理的好的经验与做法宣传给国外,有利于宣传我国在遗产资源管理成就。
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协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将我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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