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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日期:2008-03-10 来源:日照日报 作者:王美莹 我要评论()
城中村改造是今年我市12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近日召开的全市城中村改造动员会议专门就这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实施城中村改造,将对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方面产生连锁效应,势在必行。 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是一项“民心工程”。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高城市形象,是一项“品牌工程”。近几年,我市先后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高。而目前市区内存在的简陋平房与城市发展不协调,与我市获得的城市荣誉称号不协调,与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海滨城市”和“水上运动之都”的目标不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能够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展现城市魅力。 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拉动经济发展,是一项“强市工程”。实施城中村改造将对扩大城市容量、防止城市规模无序扩张、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实施城中村改造也是发展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地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率,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增长。 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稳定工程”。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仅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而且要注重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注重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城中村改造,将使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仅会大大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还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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