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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改制 深圳园林集团整体产权转让
日期:2008-05-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吴铭    我要评论()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获悉,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将整体转让,受让方必须一次性出资购买该公司100%全部股权,转让价格将不低于人民币6.475亿元。

  曾是国有资本退出成果

  根据公告,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2876.06万元,净资产37785.39万元,2007年营业收入30607.6万元,税后利润3211万元。

  公司有关网站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是深圳市目前惟一以园林绿化为主导产业,具有国家一级城市绿化资质的企业集团,也是集科研、生产、经营、商贸为一体,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一条龙的综合性集团公司,目前旗下拥有9家企业,从事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园林建筑、宾馆物业、名贵花卉出口创汇贸易等业务。

  这家公司曾于2005年12月28日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改制协议,被认为是继2003年石化集团等14家企业改制退出、2005年初物资集团等4家企业改制签约以及2005年6月4家深圳市属施工企业改制签约之后,深圳市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国有资本大规模退出的又一成果。

  目前,深圳市园林集团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深圳市园林集团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持股59.9%,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其余股份由肖里华等11名自然人股东持有,肖里华为这家公司的现任董事长。

  这家公司的经营简报显示,改制前的2005年,深圳园林集团营业收入为21881万元,税后利润为-579万元;改制后的2006年营业收入略有下滑,为18577万元,但却扭亏为盈,税后利润为245.8万元;2007年净利润更达3211万元,经营态势持续向好。

  社团法人持股地位尴尬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前次改制出让控股权之后,仅留下20%股权,并且在深投控网站披露的参控股公司名单上,已经将深圳园林集团排除在外,此次捆绑出让剩余股权,当在情理之中,亦有可能获得较高溢价。但在深圳园林集团改制不过两年多、经营蒸蒸日上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与员工持股机构决定出让股权,令不少人感到意外。

  据了解,作为深圳国企改革的主要模式,员工持股在制度设计上的先天性法律缺陷已经暴露。由于员工持股会或工会工作委员会不是一个社团法人,其作为股东的法律地位尴尬。不仅如此,持股东或会会工作委员会与员工的关系仅通过一纸《章程》来约束,也容易在监督缺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成为少数人操纵的工具。有消息称,这一模式已经被深圳市国资委放弃。

  此次股权转让除了要求受让方必须一次性出资购买深圳园林集团100%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6..475亿元外,受让人还必须合同签订后3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报名求购时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需另行支付该公司离退休员工补偿金人民币800万元。市场人士认为,在2008年5月12日?6月6日的不到1个月的挂牌有效期内,以如此苛刻的条件,除非潜在受让方早已完成尽职调查等程序,否则很难下定决心出巨资拿下深圳园林集团的全部股权,因此深圳园林集团选择股权整体转让,不排除只是纠正员工持股模式法律缺陷,企业经营者与员工实质掌控企业的情况可能不会发生变化,甚至可能因深投控的完全退出而进一步强化。

  记者日前亦曾致电深圳园林集团,该公司人士只表示这是“二次改制”,但不肯接受进一步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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