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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盆景造型的美学原理
日期:2008-09-03     来源:盆景中国     作者:佚名   我要评论()



  一切事物无不是对立的统一。一切艺术造型原理无不符合对立统一的规律,有机统一与复杂多样的结合便是多样统一的原理,是审美形式的主导原理,盆景造型的关键在于布局(也称构图),一切构图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均衡,它包含变化、统一,丛林盆景就是研究许多树在一起如何生活?如何相处?如何在单体美的基础上展现群体美?这就是丛林盆景造型的关键所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研究树与树的关系———整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此树与彼树之间的关系,这就极需我们运用变化统一这一法则,使众多树木组合的形态,符合构图上均衡的法则和一切形式结构美的法则。绘画是以纸面作为画面进行构图的,盆景则以树(石)的高度和盆的宽度构成想象中的画面进行布局的,要充分掌握均衡法则,使丛林景物寓变化于统一,使画面构图达到既多样又统一的艺术效果,均衡是指画面上的视觉形象用物体的重量来比拟,以画面中心为支点,用重量的平衡来比拟画面的均衡,以求得画面不对称的对称、不平衡的平衡。视觉形象的重量是根据面积大小、色彩深浅和人们生活给于思想上潜在意识的影响来衡量的,诸如:人比动物重,动物比植物重,动比静重,斜线比竖线、横线重,离支点(画面中心)距离远比距离近的重等。物态处于平列、对称、平衡状态时则显统一而少变化,若只求变化,不求统一则显杂乱,故既多样又统一是一切优秀构图的基本原则。如三树平列,只统一而少变化,就显呆板;三树乱置,则杂乱无章,故必须二树统一,一树变化,二树聚而一树散,整体上造成既变化又统一的艺术效果。这就是均衡和多样统一的基本规律,根据这个道理,寻求物象在形感上不平衡而在量感上平衡时,就产生了一系列矛盾,诸如虚实、轻重、疏密、聚散等等。过去我们研究动势盆景造型的共性规律中提出了32条艺术辩证法则,这些法则大部分适用于单体树木造型,而对指导丛林盆景的造型则全部适用。特别是整体与部分、主与宾、争与让、顾与盼、藏与露、虚与实、重与轻、动与静、平与奇、繁与简等,都是我们全面处理树与树关系的关键所在,都需要我们认真掌握,实地运用。如果丛林盆景不讲“有天有地”,就上不见天日,下无立锥之地;不讲疏密、聚散,就平板单调,无均衡感;不讲藏露、遮掩,则一览无余,空洞无物;不讲大小远近,则满盆乱长,层次不分。没有动静、险稳,则死板、枯寂;没有向背、弛张,则方向不明,动静不分;没有争让、穿插,就不能合乎自然之理;没有顾盼、提携,就难以体现作者之情。不分主宾,则如乌合之众;不突出主体,则各部职责不明。故整体需统一,在统一的基础上求变化,要“平中求奇”;局部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要“乱中求整”。以达到整体与部分和谐统一的艺术效果。丛林盆景的组织法一切事物无不充满矛盾,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充分理解它们的辩证关系,既相互对比,又相互转换,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一切结论总是在相互比较中得出,丛林盆景的组织法,也只有通过典型事物的研究,在实践中加以论证。若以二树相比,只能显示上下、左右、前后、大小、远近、浓淡之分,而不能显示疏密、聚散、藏露、虚实之别。只有三树相较,通过矛盾的相互转化,相互依存,才能展现上述效果,故研究丛林盆景的组合变化,至少以三树组合为宜,因为它具有矛盾变化的基本特征,充满多样统一哲理。“三树组合法”既通,则五树、七树乃至多树组合,皆可触类旁通,此所谓举一反三,以少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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