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猴嘴拆迁安置小区绿化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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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猴嘴拆迁安置小区绿化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8-09-05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我要评论()



  项目编号:LYGK200809003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连云港开发区猴嘴拆迁安置小区绿化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200.000万元
  建筑面积:35,0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连云港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
  工程规模种植面积3.5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万元)20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其他条件一、报名单位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二、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三、本工程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连云港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四、依据“连建管(2005)300号”文,若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瑕疵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五、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六、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苏建招(2006)372号文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外市投标人附上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证章)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期限:2008-9-5|2008-9-1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348502
  联系传真:0518-82348501
  联系地址:连云港开发区珠江路5号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开发区珠江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传真0518-82348501
  电话0518-82348502
  邮编222047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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