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投标知识的问答集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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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投标知识的问答集锦(四)
日期:2008-09-21     来源:高邮建设局     作者:   我要评论()



  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高邮市建设局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高邮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提供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场所。

  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何具体规定?

  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在市纪委和招标办及公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凡未进场交易或部门擅自组织的招标活动一律无效。

  问、目前我市数家招标代理机构,请问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办是何关系?

  答: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介机构,当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时,受其委托代理办理招标事宜。代理机构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在市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凡未在招标办监督和交易中心进行的任何代理活动均属无效。市招标办是市政府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代理机构的资质、代理活动及交易中心服务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问、为什么非国有资金(民营、私营、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合资企业等)投入的建设工程还要招标?对其招标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要招标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有些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必须要招标。不涉及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工程可不招标,但必须办理直接发包手续;三是对非国资项目进行招标或办理直接发包手续,主要是帮助业主把好施工企业的资质关,通过进场交易杜绝不具备资质和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承缆工程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问、非国有资金应如何办理招标事宜?

  答:非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且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的公用事业(商品房开发、企业综合楼、职工宿舍楼、娱乐场所、市政道路建设等)应当要招标,招标时实行邀请招标,招标人要求公开招标也可实行公开招标。除此以外的项目可以不招标(如厂房、车间等),但必须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未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的属违规工程。

  问、未进行招标或未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所建设的房屋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和抵押贷款?

  答:未进行招标或未办理直接发包手册所建设的房屋属违规项目,违规项目不能给予产权登记,其房屋更不能作为贷款抵押。

  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如何收取费用?

  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只收取交易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市委、市政府(2003)58号文执行。甲乙双方承担的费用分别为收取标准的30%和70%。

  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直接发包如何收费?

  答:按省、市收费规定,非国有投资工程的收费标准与国有投资工程的收费标准是一致的,但考虑到我市的实际情况,为鼓励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对其收费在市委、市政府(2003)5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既城区按市委、市政府(2003)58号文执行;开发区、鸭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园区所有项目对建设单位实行零收费;承包单位缴纳的费用按下列标准收费;100万元(含)以下收取1000元,100-200万元(含)收费1500元,200万元(不含)以上的收取2000元。

  问、建设工程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有哪些行政处罚措施?

  答;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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