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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绿化规划出台 2012年半市区变绿地
日期:2008-11-03 来源:生活报 作者: 我要评论()
10月31日,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哈尔滨市2008年—2012年造林绿化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到2012年,哈市市区绿化覆盖率将达到45%,绿地率达到4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以上。 确定目标:绿地率达40% 《规划》确定,将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增加和恢复森林植被,减少风、沙、雨、雪、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危害,使农田、村屯、城镇、公路及江河湖渠堤坝等得到有效庇护,公路、库渠堤坝等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发挥效能,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不断完善城乡绿化功能,增加绿地面积,使农村、城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2010年——《规划》部署,哈市基本实现平原、半平原地区绿化达标,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平原、半平原地区森木覆盖率提高到18%,“两荒”灭荒率达到100%,村屯绿化率达到10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江河湖渠堤坝绿化率达到9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 2012年——《规划》部署,哈市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以上,平原、半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江河湖渠堤坝绿化率达到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40%。 绿化造林分两阶段完成 《规划》确定,哈市完成绿化造林规划将分两个阶段建设:2008-2010年为建设期,2011-2012年为提高期。实施重点区域退耕还林建设,到2012年,规划必保完成93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争取完成157.3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其中新植136.2万亩,补造21.1万亩。计划2008年完成34.2万亩,2009年完成49.5万亩,2010年完成50万亩,2011-2012年完成23.6万亩。如按地域划分:阿城区完成12.5万亩,呼兰区完成2.5万亩,其他六个行政区完成20.8万亩。 非法侵占林地的土地收回 《规划》部署,造林绿化用地将采取分类解决。鼓励农民自行调整种植结构,营造经济林或速生丰产林,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苗木补贴,保证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同时采取有利措施,将非法侵占林地的土地收回,予以还林。 《规划》对于8个行政区城市绿化涉及的土地,确定了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建设标准,由规划部门解决落实。而国、省道公路用地按国道两侧各10米绿化用地和省道两侧各5米绿化用地标准,在原国、省道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公路绿化新造和补造。 此外,《规划》中还列出了哈市造林绿化苗木数量及种类。到2012年,哈市造林绿化共需要苗木20646万株,包括杨树、柳树、云杉、落叶松、樟子松、红松等。 为解决造林绿化中的土地问题,哈市将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征地等多种形式,建立起解决绿化用地问题的长效机制。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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