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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花木市场放开 体系有待完善
日期:2008-12-0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陶泽文 我要评论()
随着我国花木生产供应能力的逐步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花木市场逐步放开,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主导载体,以花木经纪人、运销商贩、中介组织、花木企业为主体,以产品集散、现货交易为基本流通模式,以原产品为营销客体的初级现代花木市场体系。 花木市场成为花木的重要集散渠道。随着花木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区域化程度的提高,在一些花木集中产区,批发市场成为生产者出售花木的主要渠道之一。目前,全国已出现一些知名的花木市场,如浙江萧山花木市场、夏溪花木市场等。国有、个体、合作、中外合资、外资独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流通主体迅速发育生长,竞争日趋激烈。全国性流通障碍基本消除,为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奠定了基础。尽管地方、行业保护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但从总体看,多数产品已经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正常流通。 花木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冲破了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使交换的范围扩大,使封闭的地方市场向统一的、开放的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展。 但从总体上讲,我国花木市场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花农进入初级市场的合约化和组织化程度很低。目前,花农在生产前与流通者签订购销合同的不多,多是先将产品生产出来,再寻找收购者,销售行为分散,有组织的行为很少。这决定了花农在交易过程中的谈判地位很低,利润分配向中间商倾斜。 政府对花木市场运行的引导监管过于薄弱。政府在花木批发市场发挥物流、价格发布、信息引导功能等方面的帮助有限,目前的作用仅限于定点交易和一般性的植物检疫方面。此外,目前全国多数花木市场之间的信息电脑联网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困难较大。事实上,全国主要花木供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条件已基本具备,如果予以适当整合、传播,完全能够形成比较准确、及时的权威性花木信息网络。但目前政府部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几乎近为空白。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仍然保留对一些少数品种的计划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花木市场体系的形成,这对近几年花木供给过剩、价格持续下跌具有推动作用。 有形市场建设落后,“硬件”设施较差。虽然目前我国各类花木市场数量不少,但设施较为齐备、完善的很少。绝大多数市场的建筑简陋,大棚式、露天市场不少,植物检测、保鲜设施很不完善。这不仅不利于批量花木的交易,也为假冒伪劣花木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环境。 针对目前花木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设完备、发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花木市场体系。 重视花木的标准化生产,组建花木合作社,注重产品营销的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 鼓励发展产、销一体化,大力提高花木的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在市场约束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采用以销定产的理念发展花木生产,花木收购企业直接向农民发订单,用合同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收购花木,农民按照市场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来生产。例如发展“订单农业”模式,使花农与企业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真正形成双赢的局面。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带动力和辐射力强的花木专业批发市场。优化花木市场环境,多建绿色通道,采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花农进入市场领域。 在花木集散地重点发展区域性或全国性的批发市场,积极探索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向花农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健全市场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反对封锁和垄断,加快花木的流通体制改革。 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大型花木批发市场,形成以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初级批发市场为基础的纵横交错的花木市场网络。建立健全花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花木批发市场的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快涉农部门职能转变,搞活花木市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快花木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花木市场信息网络和稳固的营销网络,及时准确地收集、发布花木市场信息,确保花木营销畅通。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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