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佛山市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凹窦段至九江基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代理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凹窦段至九江基段)
5.工程地点:汾江河(凹窦段至九江基段)
6.工期:45个日历天完工
7.建设规模:约48000平方米
8.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00万元
9.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沙口水闸至凹窦段)与(凹窦段至九江基段)项目,如获得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资格后,将不再参与另一项目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顺序为: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沙口水闸至凹窦段)→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凹窦段至九江基段)。
二、招标内容:
汾江河绿化景观工程(凹窦段至九江基段),内容包括场地的平整、土方、苗木栽植等,养护期六个月。
报名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资质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园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08年12月24日15时至12月31日11时整。
4.接受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四、报名人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及资格预审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格预审资料封面、目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报名单位业绩(需附业绩汇总表):提供在过去3年内已竣工类似工程的业绩复印件(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等);
5.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业绩,附相应资格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园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2006年至今财务状况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以上资料按顺序胶粘装订成册,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请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
五、资格预审时间:
1.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即2008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前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送至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2.接收人:叶先生
3.同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查,资格预审在报名截止日后进行。
凡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以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小组进行评审,资格预审小组将采用评议投票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议投票,凡得票数过半的投标申请人均作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1000元人民币(现金),评标会议日后五天内退还完整图纸(必须按原有顺序叠好)即退回所收押金。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时间另行通知。
八、通知与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报名投标人。如果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获取通知的,请申请人在3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
九、本招标文件所有天为日历天。
报名期限:2008-12-24|2008-12-31
联系人:叶峥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联系传真:0757-83120345
联系地址: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叶峥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传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箱:fsz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