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州建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根据番计[2001]330号文批准,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绿化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4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农工联系电话:020-8567597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为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绿化工程,包括绿化苗木的采购、种植、养护及供水设施的施工等,全长6.49公里,为一级公路,中间绿化带10米,两侧为行道树,绿化面积约75000m2。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5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七、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年1月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报名条件: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或以上)级别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报名时要求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核对,且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
5、广州地区以外的企业须具有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盖有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并带备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备查验)。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且不超过20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报名期限:2008-12-26|2009-01-05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20-8567597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建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
十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10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账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3个工作天内下午5时前到账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出具的为准)复印件也必须在答疑会后4个工作天内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账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作该项视为无效),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资料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并在资料的骑缝处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摇珠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电话84613966;(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意事项:
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声明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声明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